发票写作废怎么办

发票写作废怎么办

问:发票作废了要怎么处理
  1. 答:已经开出来的发票,有时会因为某个小细节没注意,有时甚至是客户提供的信息不够准确,需要作废后重新开具。
    当月开出的发票可用“作废”来处理;若是跨月的发票,得用“红字发票”来冲抵了(链接)。本篇就来介绍如何作废发票。
    工具/原料:电脑、 、开票系统,金税盘
    1、确氏含物保电脑 通畅,将金税盘连接电脑,老消以开票员账号登录开票系歼液统,详细过程可下面的链接。
    2、点击“发票管理”,再点击“作废发票”按钮。
    3、此时系统会跳出所有开票信息的清单界面,找出需要作废的那条发票信息,选中后点击鼠标打开。
    4、此时系统跳出当时开具的发票信息,点击上面的“作废”按钮。
    5、按系统提示,对该发票进行作废操作。最后一步为检查确认,再回到所有发票的清单中,查看作废标志。
  2. 答:1、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重要的是在开票系统里作废,在发票填开窗口里有个发票作废一栏,单点需要作废的发票,将其点成深色,再点击下面的作废按钮,这张发票就在税务系统里作废了,这才叫真正的作废,就可以不用上税了。然后再对纸质发票作废,这就是次要的了,数察如果单位有作废章,盖作废章看起来正规点,如果单位没有作废章,就直接用笔写在发票上(发票自带复写,每一张都作废了),然后将作废的三联发票保薯衡茄管好(很重要,一定不能遗失),留单位备查就行了。
    2、作废发票必须是当月的发票,如果跨月的发票,是不可能作废的(拦腊金税系统里是不认可的),只能采取开红字的方式冲掉该发票(开红冲发票有专门的手续,你应该知道)。
  3. 答:解答
    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
    1、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
    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老游雹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同时,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侍帆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
    发票作废的流程
    1、选择“发票管理/发票开具管理/已开发票作废”菜单;
    2、选中你要作废的那张发票;
    3、点磨枝击“作废”按钮;
    4、系统弹出“作废确认”提示,“是否真要作废发票”;
    5、点“确认”按钮,已开发票作废成功。
问:发票已经作废,怎么取消作废?
  1. 答:既然已经作废,就没办法撤销作废的。只能联系客户退回发票,然后重新开具发票。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票作废不得缺联。确实找不回来的,只能向税务局说明情况,由税务局出证,在当地媒体上刊登遗失发票声明,之后才可以作废,并开具红字发票冲减当期销售。没有第二联,这发票是不能作废的就算系统中作废,等验票的时候,税务机关也不会认,可你现在要做的,只能是找回来,否则,要交两次税,不知道所开的发票是否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了第一联可以把你的记帐联复印后盖上你单位章再到你单位所管辖的税务局盖个章即可。有两种处理办法,先与客户联系,告之对方,发票号码开错,不能正常使用,并将该发票的所有联次收回作废、重开。也可以通过开具红字发票冲销,然后重开。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可以归纳为三种,等购买方认证相符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再就是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尘山乱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唯槐购买方,以及购派档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其中,必须要购买方申请红字信息表,由销售方申请红字信息表。然后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规定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
    法律依据
    《票据法》第三条规定,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问:发票作废了怎么办
  1. 答:法律分析:将开出去作废的发票收回来,交税务局。电子发票也要申请作废。
    法旅世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首散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者镇氏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发票写作废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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